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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且可认定为工伤和可视为工伤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4-10-12 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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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受伤了属于工伤?法律上规定且可认定为工伤和可视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确定工伤的七种法律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而受伤

 

认定要点】“工作原因”是“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对“工作原因”的成立也有一定作用。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受伤是由非工作原因造成的,由此推定是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时间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

 

认定要点】所谓的预备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所进行的与工作关的筹备工作。。如运输、材料准备、工具准备等。。所谓的“收尾工作”是指在工作完成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所进行的与工作有关的结尾工作,如清洁、安全存放以及整理工具和物品等。

 

 

(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执行工作职责时遭受到暴力意外伤害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他人因被侵害人履行工作职责,实施了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侵害行为,致使被侵害人未能达到其不合理或不合法的目的而遭受的暴力伤害。。另一个层面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时遭受的意外伤害,如地震、工厂火灾、车间建筑倒塌以及单位不安全设施造成的伤害。。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而遭受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

 

【鉴定要点】职业病必须是员工在职业活动中患上的疾病。如果一个人患有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疾病,但不是由于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而是由于他或她的生活环境中存在产生有毒物质的单位而引起的,那么该人的疾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职业病。。

 

职业病的诊断以及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和核实,可以直接确定工伤。

 

(五)因工作原因离开家庭期间,因工伤事故而受伤或失踪。。

 

认定要点】因工作原因外出岗位的期间包括:1.职工被用人单位指派或同意到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期间。2. 单位指派员工外出学习或开会。3. 因工作需要在其他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

 

如果雇员在出差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时受伤,或者被雇主指派学习或参加会议时受伤,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因工作需要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则按照驻在地的正常工作情况进行工伤处理。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事故而失踪,则应从事故发生之月起支付 3 个月的工资,并 4 个月开始停止支付其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应按月向其家属支付家属抚恤金。生活困难者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遇有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且本人无过错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经常居住地、或者宿舍合理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其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 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沿合理的路线上下班。4. 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选择其他合理路线下车。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公共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在岗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鉴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种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其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注:即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然生病,并在紧急治疗 48 小时后死亡,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识别要点】本项仅列举了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情形,其他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类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受害人在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受伤,则不必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要求。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该雇员以前曾在军队服役,因作战或执勤受伤致残,并已获得革命残疾军人证书。在加入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情况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可享受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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