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法定法条只有两档量刑区间,但是现实当中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差异巨大,有的案件判处缓刑,有的判处实刑,有的可以争取不起诉,有的顶格判处接近十年。造成判决差距的关键,除了犯罪本身行为后果之外,各类法定、酌定从重从宽量刑情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当事人不了解哪些情节能够帮助自己获得从轻处理,哪些情形会直接加重处罚,错过案件处理黄金阶段。本文梳理寻衅滋事罪司法实践当中高频出现的从重、从宽情节,区分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讲解每一类情节对量刑的实际影响,给当事人处理案件提供参考方向。
首先梳理从重处罚的情节,具备这些情形,会拉高基准刑期,判处实刑风险显著提升。第一,持凶器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凶器包括刀具、棍棒、酒瓶等可以伤人器具,无论凶器是否实际造成严重伤情,只要携带凶器实施殴打、恐吓行为,均属于司法实践重点从重情形。持械行为体现主观恶性更大,社会危险性更高,多数持械滋事案件,很难直接宣告缓刑。第二,纠集多人结伙滋事。纠集人员起哄闹事,扩大事态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程度更高,量刑上会从重评价,如果满足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直接触发五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加重处罚档位。这里多次,司法实践通常指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每一次都达到情节恶劣标准,简单多次治安违法不算在内。
第三,针对弱势群体实施滋事行为,殴打、恐吓老人、孕妇、未成年人、残疾人,司法解释明确该类情形属于情节恶劣,裁判时会酌情从重。第四,前科劣迹,如果之前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即便不构成累犯,有寻衅滋事同类行政处罚记录,经处理之后再次实施同类行为,法院也会酌情从重。第五,发生在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造成现场秩序大规模混乱,社会影响恶劣,属于从重考量。第六,拒不赔偿被害人损失,拒不赔礼道歉,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没有修复被损毁财物,没有化解矛盾,无法降低社会危害性,不会获得从轻优待。第七,网络寻衅滋事,大范围传播信息,引发大量负面舆情,社会影响扩散,量刑上会从重把握。
接下来看从宽量刑情节,分为法定从宽情节和酌定从宽情节。法定从宽是法律明文规定,办案机关必须依法考量。第一,自首,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还可以免除处罚。第二,坦白,被抓获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第三,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可以给出更轻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予以采纳,这是当前刑事诉讼当中非常重要的从宽路径。第四,共同犯罪当中认定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五,未成年人、精神状态等主体特殊法定从宽事由。以上均属于法律明文规定,辩护人办案时优先梳理该类法定情节。
酌定从宽情节,法律没有明文强制规定,但司法实践普遍予以采纳。第一,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财物损失全部修复,人身损害足额赔付,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书。寻衅滋事案件当中,谅解是非常关键的酌定从轻要素,大量初犯案件,赔偿谅解叠加认罪认罚,有较大概率争取缓刑,部分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需要注意,谅解不是必然就能无罪或者缓刑,只是重要从轻筹码,如果持械、多次作案、社会影响恶劣,即便拿到谅解,依旧可能判处实刑。第二,初犯、偶犯,之前没有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记录,一时冲动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第三,事出有因,由民间邻里、债务、婚恋纠纷引发冲突,并非纯粹无事生非逞强耍横,该情形可以降低主观恶性评价。第四,案发之后积极消除社会影响,主动赔礼道歉,真诚悔罪。第五,被害人自身对于矛盾激化存在一定过错,也可以酌情从轻被告人处罚。
实务当中,从轻从重情节往往叠加出现。举个例子,当事人酒后寻衅滋事,持木棍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属于从重情节;但是当事人主动投案自首,全额赔偿拿到谅解,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多重从宽情节叠加,法院可以综合权衡,在五年以下区间内大幅下调刑期,有机会适用缓刑。反过来,如果多次滋事,持械,拒不赔偿,有前科,多种从重叠加,量刑会往区间高位靠拢。
很多当事人存在误区,认为只要赔钱拿到谅解,就一定可以放人、无罪。谅解只是量刑情节,不能直接抵消犯罪本身。如果犯罪情节本身严重,即便谅解,依旧会定罪判刑。同样,没有谅解,也不代表完全不能从轻,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依旧可以发挥作用。
案件不同阶段运用情节的方式不一样。公安侦查阶段,可以主动赔偿、赔礼道歉争取谅解;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全部从轻情节材料,沟通认罪认罚,争取不起诉或者较轻量刑建议;审判阶段,向法庭完整提交全部量刑情节,请求法庭予以采纳。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当事人,应当尽早梳理自身全部从轻从重要素,把握案件黄金处理时间,不要消极等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