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伤残等级直接决定赔偿数额高低。很多当事人拿到病历,想自行判断能否构成伤残、大概属于哪一级别,但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划分规则不了解,容易产生过高或者过低预期。本文针对伤残等级分级原则,从十级伤残至一级伤残,解读评定核心规则,梳理各类损伤常见评残情形,厘清伤残评定的核心逻辑。
我国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致残率每相差10%为一个等级。分级标准制定的核心原则:伤残评定以损伤治疗后果为准,也就是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丧失,并且达到永久性、不可逆。一过性损伤,治疗之后完全恢复,没有遗留后遗症,不能评定伤残。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当中最轻一档,也是交通事故案件中最常见类型。只要损伤遗留部分功能障碍,达到标准规定限度,即可评定十级。常见情形: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四肢长骨骨折术后遗留关节活动部分受限;面部瘢痕形成,面积达到相应标准;嗅觉完全丧失;半月板、韧带损伤术后遗留膝关节功能障碍等。很多当事人以为骨折就一定构成十级伤残,实际单纯骨折,康复良好,关节活动完全恢复正常,达不到评残条件。
九级伤残,致残程度高于十级。例如肋骨骨折12根以上;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一椎体粉碎性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四肢重要关节损伤,遗留大幅度活动受限;颅脑损伤遗留轻度智力缺损等。九级伤残对应的赔偿金额,比十级高出不少,评定标准对功能障碍程度要求更高。
八级伤残,多为较为严重组织器官损伤。比如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二椎体压缩性骨折;一眼盲目;颅脑损伤遗留精神或者智力损害,影响日常活动能力;肢体损伤造成部分肌肉瘫痪等。达到八级伤残,伤者日常生活会受到比较明显影响。
七级、六级伤残,一般是重大外伤后遗症。例如颅脑损伤遗留中度智力缺损;肢体损伤造成单肢瘫痪;面部大面积瘢痕,严重影响容貌;器官部分切除,影响生理功能。这类损伤往往事故当时伤情危重,经过长期康复依旧存在明显功能缺陷。
五级、四级伤残,伤者生活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例如四肢损伤造成双肢瘫痪;颅脑严重损伤,遗留重度智力缺损;双眼视力严重受损;重要脏器缺损,需要长期医疗支持。
二级伤残与一级伤残,属于极重度残疾。一级伤残意味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丧失全部劳动能力,需要他人24小时持续护理,例如植物人状态、四肢完全瘫痪;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达到一级、二级伤残,赔偿项目当中,长期护理费是一笔巨大开支。
需要着重说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针对不同部位损伤,设置独立判定标准,不能简单依靠伤情描述自行对照网上碎片化条文下定论。同样是骨折,发生在脊柱、踝关节、膝关节,评定标准差异很大。标准大量采用量化指标,比如关节活动丧失百分比、瘢痕面积、肋骨骨折数量、视力听力下降数值,这些数值必须由司法鉴定人员查体、结合影像资料综合测算,普通人无法自行精确核算。
旧伤叠加问题,在等级评定中经常出现。受害人本身存在退行性病变,交通事故外伤叠加原有疾病,鉴定机构会分析本次外伤在伤残后果当中的参与度。举个例子,伤者原本颈椎退变严重,车祸造成颈椎轻微骨折,最终评定伤残,但会划定事故损伤参与度,赔偿金额需要按照参与度折算。很多当事人对此不理解,侵权赔偿基本原则是只对侵权行为直接造成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原有基础疾病不属于肇事者造成损害。
还有一个常见误区:伤残等级越高,误工费就一定越高。误工费计算依据伤者实际误工损失,和伤残等级没有必然绑定。有的伤者十级伤残,但是受伤前收入高、休养时间长,误工费总额很高;重度伤残伤者,如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无法举证实际劳务收入,误工费可能难以支持。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才是直接和伤残等级挂钩的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伤残赔偿系数,再乘以赔偿年限。十级伤残赔偿系数10%,九级20%,依次递增,一级伤残系数100%。
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样随伤残等级递增。各地司法实践标准存在差异,构成伤残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评定伤残,一般法院不支持该项请求。
还要区分,伤残等级不等于劳动能力等级。工伤伤残评定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两套标准相互独立。同一个伤情,工伤可能评上伤残,交通事故鉴定却达不到伤残标准,实务中很多当事人混淆两套标准,产生预期偏差。
伤残鉴定不是越早越好,也不是越晚越好。过早鉴定,损伤没有稳定,功能障碍尚未定型;过晚鉴定,康复训练改善功能,降低伤残等级。颅脑、神经损伤恢复周期漫长,鉴定时机要严格遵守规范。
当事人在准备鉴定前,可以携带病历、影像报告咨询法律人士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做初步评估,预判评残可能性,避免投入鉴定费用之后,无法评定伤残。但是初步评估意见不能等同于正式司法鉴定意见书,最终结果以备案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文书为准。
总而言之,伤残等级评判核心看损伤稳定之后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并非受伤当时伤情轻重。十个伤残等级对应不同功能丧失程度,赔偿系数逐级递增。伤者应当客观看待评定标准,不盲目高估伤残等级,也不要忽视合法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