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债权人即便拿到胜诉判决书,却发现债务人早已将银行卡存款、房产、车辆转移,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判决变成一纸空文。想要避免债务人转移资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限制债务人随意处置财产,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就是还没有正式立案,紧急情况下申请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适用条件为: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前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法院会解除保全。诉前保全门槛较高,审查严格,适用于债务人短期内转移财产的紧急场景。
诉讼保全是立案之后、判决作出之前申请,也是民间借贷案件最常用的保全类型。债权人立案后,向承办法官提交保全申请书、财产线索、保全担保材料。财产线索非常关键,申请冻结账户,需要提供债务人银行卡号、开户行;查封房产,需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封车辆,需要车辆号牌。如果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法院很难完成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常见有保险公司出具保全保函、现金担保、房产担保等。实务中绝大多数当事人选择保全责任险保函,缴纳少量保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提交法院,作为担保。如果保全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由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保全需要缴纳保全费,保全费用上限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法院裁判负担方。
财产保全不是万能的。首先,债权人必须提供准确财产线索;其次,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供保全财产,保全无法发挥作用;另外,保全只是限制财产转移,不等于提前拿到欠款,债权仍然需要经过审理拿到生效判决,才能强制执行。
还有一些实务误区:认为申请保全就一定可以冻结对方所有账户;保全之后就不用继续准备庭审证据;随意申请保全,没有核实财产归属,如果保全案外人财产,会承担赔偿责任。
在大额民间借贷纠纷中,财产保全是非常有力的维权手段,能够给债务人施加压力,很多案件保全之后,债务人主动协商还款。债权人评估案件时,如果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迹象,可以考虑申请保全。保全相关文书、担保材料要求严格,建议咨询律师协助准备保全材料,提高保全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