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法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当事人不清楚两种方式的区别,不知道如何选择,或者误以为离婚必须双方都同意。理解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区别,有助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特点在于自愿、协商、程序相对简单,需要双方就所有事项达成一致,且要经历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者最大的区别: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诉讼离婚只需一方提出,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关于“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先组织调解,调解和好或调解离婚;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感情未确已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种方式的区别还体现在程序和时间上。协议离婚,从申请到领证至少三十日;诉讼离婚,一审一般需要数月,涉及财产、子女争议的周期更长。协议离婚程序简单、成本低;诉讼离婚程序复杂、周期长、对抗性强。
如何选择?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能协商一致,优先选择协议离婚,平和、快速、低成本。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争议较大无法协商,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实务中,协议离婚前双方应当充分协商,规范签订离婚协议;诉讼离婚则要准备起诉状、证据,主张感情破裂和财产分割等诉求。涉及复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议的离婚,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选择合适方式,依法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