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来掏?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付,由败诉方承担。
当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将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用,最后人民法院根据“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承担方和双方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原告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50%的诉讼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为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10,000元,则不收取额外费用;如果超过10,00元,则按超过部分的1%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谁负担,由人民法院在案件结束时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收取的费用是根据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的。对于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诉讼费为每案50元;对于价值在1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案件,费用为4%,即标的额×4元。对于50,000至100,000人民币之间的金额,收取3%的费用,即金额×3%人民币510。10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2%部分,即金额×2%元1,510。对于200,000人民币至500,00人民币之间的金额,税率为1.5,即金额×1.5%2,510。对于500,000人民币至1,000,00人民币之间的金额,收取1%的费用,即金额×1%人民币5,010。对于100万元以上的金额,税率为0.5,即金额×0.501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适用下列标准:
1. 每起离婚案件收费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0,000元人民币,则无需额外支付。对于超过200,000元的金额,应缴纳0.5%的税款。
2. 对于涉及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诉讼费。如果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则无需额外支付。超过5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1%缴纳。对于超过100,000元人民币的金额,应缴纳0.5%的税款。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申请离婚通常需要多少场庭审?
1. 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
一般来说,如果配偶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除非存在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否则法院不会批准离婚。一般的殴打、通奸甚至卖淫不一定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提出上诉意义不大,二审法院基本上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从提出上诉到作出上诉决定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对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因此,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通常需要两次诉讼。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被裁定不离婚,第二次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起。法院不会接受在6个月内以相同原因和相同事实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你第二次申请离婚,法院基本上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发出通知,整个过程将需要一年时间。
2. 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有不同意见。
一审离婚后,如果你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调解),你可以收到判决书(调解协议)当日期起十五天(十天)法院在10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法院不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你没有及时提出上诉,法律判决(调解)生效后,双方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