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于 7 月 25 日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法律草案加强了对贿赂犯罪的处罚,并增加了对私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处罚规定。
腐败不仅破坏了政治生态,也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反腐败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也有利于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共二十大作出部署,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建立国内行贿人信息库,推动完善查处行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大戒和曝联合惩光力度。
“我们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行贿与受贿是一体两面,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对行贿行为决不能纵容,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处置,坚决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表示,为从制度上、机制上系统解决贿赂问题,必须进一步发挥刑法在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面机制的重要作用。这一修正案是根据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作出的又一项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刑法的规定,并加强对一些严重行贿案件的刑事追诉。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拟修改补充刑法7个条文。同时,贿赂犯罪的起点和处罚水平进行调整,以与受贿罪相匹配。在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帮扶救灾、食品药品、养老社保等领域行贿,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
实际上,单位行贿的情况很多,法定处罚与个人行贿的处罚有很大不同。某些行贿人以单位的名义行贿,以逃避处罚,导致案件处理不平衡和处罚不足。为此,草案修订了对公司贿赂行为的处罚,从原来的最高刑期5年改为两档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和“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草案还增加了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腐败相关犯罪进行惩处的规定,并将目前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现有犯罪,扩大到适用于民营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进一步加强了对民营企业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